法律问答

我父亲在惠州工作,右手断了四根手指,只剩下拇指。工资6192元,残疾6级,能赔偿多少?

2021-07-20 09:36: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 你好,工伤请先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再申请工伤鉴定,根据劳动局出具的工伤鉴定书请求公司支付工伤赔偿,赔偿标准按照劳动局的工伤赔偿标准计算
  • 如果是公司,那要走工伤程序,先申请工伤认定,做劳动能力鉴定,才能确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计算赔偿数额。如果是个体工商户,那可以在法医鉴定后直接起诉老板,要求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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