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进行行政复议?需要办理什么手续?书面怎么办?

2021-07-20 09:14: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遗嘱公证不能委托代理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七十八条规定,凡是依法或者依双方的约定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行为,本人未亲自实施的,应当认定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如果委托别人代理人,必须提出有代理权的证件。但申请公证证明委托、声明书、收养子女、遗嘱、签名印签的,不得委托别人代理,当事人确有困难时,公证员可到当事人所在地办理公证事务。
  • 您好,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向主管部门提起
  • 根据具体行政行为而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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