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项目合同总额是38万,在其中要求交货时间是一月18号,毁约后每天适应合同书总金额的千分之一做为合同违约金,迄今另一方也有一部分货品未到,我想问一下假如追责合同违约责任,应当追责合同书总金额的千分之一,或是未到货品价钱的千分之一?

2021-07-20 08:57: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租赁合同违约金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合同法没有规定房屋租赁违约金的标准,都是房屋租赁双方自行约定违约金的数量,双方认可就可以。约定的违约金高请求减少时;必须是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也就是悬殊,比如实际损失只有一百元,但约定的违约金却有几千元。
    如果算“过分高于”,是法官的自由裁量范围。
  • 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了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
  • 你好,对于合同违约,责任承担问题,一般来说,违约方需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交付了定金或者合同内容约定了违约金的还需要承担定金责任和违约金责任。但应视实际情况来看,建议咨询律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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