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前不久公司另一股东伪造了我的签名,形成了一份转让股权的股东会决议,现在我想起诉这份决议无效,请问我该起诉公司还是那个伪造我签名的股东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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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转让的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
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
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
2、向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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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如何转让股权?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分析说明】
1、股东之间转让不受限制;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视为同意转让的情形包括:其他股东自接到转让股权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不购买转让的股权的。
3、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4、2个以上股东同时主张优先权时,先协商,协商不成的按出资比例行使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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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三个法定条件:
一、过半数(股东人数)同意条件,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不包括半数)同意;
二、通知其他股东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即不同意转让就必须购买,如不购买则视为同意转让,排除其他情况存在。
三、优先购买权行使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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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