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是建筑工人,在外地工作,平时在工地吃饭,下班时间突然脑出血,现在在医院icu住了半个月,花了十几万美元,之后还有十几万美元,不能说话,意识好像很清醒,这种情况是工伤吗?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能被认定为工伤。
所以,首先必须要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其次还需要在认定书里面明确不是员工的主要责任,才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
上班时间中午吃饭的时候忽然死亡可以申请工伤鉴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公负伤致残,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