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前夫离婚了,有一个女儿,儿子10岁,女儿8岁,法院判断儿子给我,我前夫不给儿子,也不给我看孩子,不想让我见孩子,我现在该怎么办?

离婚
2021-07-19 11:48:3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子女抚养权: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即小孩的抚养权关键是看小孩由谁抚养对小孩的成长生活更为有利。
    孩子尚在哺乳期,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孩子满两周岁未满十周岁的,一般由对其成长有利的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孩子满十周岁的,归谁抚养还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向未抚养子女的一方要求抚养费
  • 根据《婚姻法》规定在遇到对方不让探视子女时,首先最好是父母双方进行协商。如果夫妻一方坚持离婚不让见孩子、不让探望孩子,无法就孩子的探望权问题达成协商,那就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