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昨天我和我的朋友在一家火锅店吃饭。结果,我回去时呕吐了。住在火锅店旁边的邻居也在他家吃饭,呕吐了。然后我去医院检查,食物中毒了。因此,我请了一天假。火锅店老板如何补偿?

消费者维权
2021-07-18 14:44:2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卫生行政部门责任。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食品卫生法》及有关规定的宣传和监督执法力度,依法办理和发放卫生许可证,按规定频次进行巡回监督,对每个区域、所有单位明确监督责任,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依法采取措施。
    协助有关主管部门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加强对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法律和预防食物中毒知识的培训,提供技术服务。  卫生行政部门未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负直接责任,追究卫生监督人员、主管领导的相应责任。
  • 快餐店吃早饭食物中毒的可以向卫生部门投诉.最重要的是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些人住院确实是饭店的食品有问题,出现了食物中毒. 如果就餐时食物中毒是一个可以被确认的事实,则可以向快餐店要求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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