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工作4年 工厂没有给我上保险和签订工作合同。而且开始说每天140元,欠了5个月工资。等发工资的时候每天和70元。请问我怎么办?

2019-01-27 05:37:1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根据《劳动法》第72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86条规定,社会保险是国家的强制保险,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公司不依法给你交社保的行为显然也是违法的,你可以要求单位给你补缴。
    2、公司应每月及时足额支付你的劳动报酬,公司拖欠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
    3、你可以以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以及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
    4、经济补偿金的数额为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乘以N(N的确定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不满6个月算半个月经济补偿金)。
    5、综上,如果你还未辞职,建议你不要以个人原因辞职,你可以通过EMS发送被迫解除通知书并主张经济补偿金。
  • 订立合同,是一个经过充分协商达到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的各个步骤构成了合同订立的程序。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和实践当中形成的习惯作法。
    一、合同订立的过程是什么
    订立合同,是一个经过充分协商达到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的各个步骤构成了合同订立的程序。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和实践当中形成的习惯作法,订立合同的程序主要有:
    1、市场调查和可行性研究。
    2、资信审查。
    3、洽谈协商。
    4、拟定合同文书。
    有的合同,根据国家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的,则必须在有关部门审批后,才能正式生效。
  • 根据规定,如用人单位不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由劳动者申请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因此目前关于双倍工资的申请,仲裁支持的可能性比较小。 但就单位没有签合同来看,单位应该没有给你缴纳社会保险,你可以诉请要求单位给你补缴社会保险,并支付你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关于劳动关系的证明,你可以参照陈律师的方法,或找你的同事或客户等知情人员证明。
  • 建筑工程结束了,拖欠工资,也没有合同怎么办?收集能收集到的针具,工资结算单,录音录像,证人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可以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单位是不能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您可以先和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您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和举报,劳动者是我们保护的一大重点,当然如果您需要提高您的效率节省宝贵的时间,我建议您聘请相关专业律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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