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不服中院的判决,申请了省高院的再审。是在高院立案,还是在中院立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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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二审判决书一经送达,即产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判决书的义务。当事人不服二审判决,不能上诉;但当事人认为判决确有错误的,可以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申请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影响判决的执行。 附: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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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是再审应适用二审期限,至于中院是否会维护原判,应根据相关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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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省政法委投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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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