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朋友16年6月向我借了四万元,说是一周内还,就没打借条,现在一拖再拖,我想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请问没有借条的情况下需要准备什么证据

2019-01-26 22:13: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通常情况下,如果没有借条,能够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确实存在的,一个可以依法主张对方给付。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如果双方没有借条则债权债务就不予以保护。通常如果有证人证言或者其他录音录像等证据,可以证明夫妻双方确实与外人存在债务的,在离婚时债务认定为共同债务的情况下,该债务应当由双方进行分担,同时共同财产双方通常平均分割。
  • 只要有借条并且借款人签字,如果对方申请司法鉴定,法院应当指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对鉴定结论不服,也可以要求鉴定人出庭作证。鉴定结论可以作为判决的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
    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 借贷行为往往发生于亲戚朋友之间,碍于面子,或者数额不大,经常没有要求出具书面的借条或借据。大多数情况下,即使没有借条,债务人也会按时还钱。但也有少数情况下,债务人并不领情,反而利用没有借条一事,进行赖账。
    如果真的出现这种情况,没有借条也能讨回债务吗?
     至于如何取证或者固定证据,这是很有讲究的一门学问,实践当中也是方法各异,不同的个案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或者死板地采用一贯的方式,例如有些案件适合采用证人作证、录音等方式,有些案件则适合进行“证据诱导”即使用一定的方式让债务人主动出示相关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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