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村里的土地2009年被征收了一部分,在这之前爷爷奶奶已经去世,爷爷奶奶名下有三个子女,大伯(抱养的),姑姑和我的父亲,爷爷奶奶一直与我的父母生活在一起,衣食起居都由我的父母照顾,姑姑过节时来看一下,大伯从我记事起就与爷爷来往不多,以前过年来看看,之后闹了些矛盾就在没来,2006年爷爷因为年龄大了,得了半身不遂,卧床不起,这期间也是由父母和奶奶照顾,姑姑来看过几回,卧床半年多后爷爷去世了,我的母亲又出了车祸,奶奶被接到了姑姑家,住了一个月,奶奶得知我的母亲去世后就病倒了,在姑姑家住了一周,姑姑说姑父身体不好,她得照顾,让我的父亲把奶奶接回我家,接回来后,大伯家一直没来看过,也没照顾,奶奶在床上躺了几个多月,过完年后就去世了。奶奶去世后的一切后事都是由我的父亲处理的。在2009年我们的土地被征收后,大伯和姑姑就来我们家闹事,要分得爷爷和奶奶的土地,再逼无奈之下,父亲按他们的要求给了姑姑五万元,给了大伯半亩地,现在村子里又要征用土地了,大伯和姑姑又要来分钱,这回张口一家就要十万。我想问一下,大伯和姑姑他们并没有赡养我爷爷奶奶,?他们俩位老人一直由我的父亲照顾,我想问一下,上次他们已经分了那部分钱,现在还应不应该再给他们分了,他们并没有赡养我的爷爷奶奶,他们有继承这部分财产的权利吗?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

2019-01-26 19:34:3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没有赡养父母,有继承权吗?
    如单纯没有赡养父母,没有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继承权。
    依据:继承法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 遗产继承顺序,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产归属的继承顺序。继承顺序包括第一顺序、第二顺序。第一顺序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第二继承顺序包括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死亡后,第二顺序继承人才能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 按规定,离婚时共同财产可以分割。一般夫妻财产的处理可以分为两个方面:
      
    (1)夫妻一方特有财产的处理:夫妻一方的特有财产,归个人所有。
      
    (2)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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