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是不合理起诉的,我起诉的被告是莱州的我是龙口的,我应该在哪个法院起诉?

2021-07-17 08:47: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41条的有关规定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在离婚时,对方拿出许多欠条来,是用于共同生活的,夫妻要共同偿还所欠的债务。
    如果不适用以共同生活的,另一方可以不予以承认。
    协商不成的,可以找个和夫妻都说得上话的中间人予以调解。
    如果欠款数目较大,可以去法院诉讼,予以判决解决。
  • 诉讼离婚应该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该到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建议尽快起诉以免过了诉讼时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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