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购买了四组暖气,保修期内因漏水,厂家给更换了三组,并赔偿了楼下因漏水造成的损失。新换上的暖气,还在保修去就又漏了,半夜发现又漏水到楼下了。我准备今天与厂家联系,不再让他们换暖气了,协商一定费用,我自己更换暖气。请问这样的要求合理吗?

2019-01-26 15:32: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 房屋漏水导致财产损失的,应该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判断:  
    1、属于房屋结构问题,房东没有及时采取修复措施的,房东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2、属于用水问题,承租人存在过错的,由承租人自负损失。同时承租人还要赔偿房东因过水而遭受的损失。
    3.楼上漏水造成楼下受潮,处理原则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方式的不同,由不同的部门及人员参与赔偿数额的核算。
      
    一、双方协商解决的;
      各方当事人,以及保险公司参与核算。《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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