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异地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吗?老婆在浙江,而我在贵阳,双方都同意离婚。

离婚
2019-01-26 13:16: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首先,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其次,这里提到婚姻登记机关,是指双方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一、协议离婚: 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①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②本人的结婚证;③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④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二、起诉离婚: 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
  •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而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需要注意的是,夫妻间的财产约定需由夫妻一方对此负有举证责任证明第三人知道该约定。
  • 对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债权债务,如果双方在离婚时已明确约定由谁来承受的,则按约定,但如果一方隐瞒,则离婚后一年内,可重新最隐瞒的再约定。没有约定的,就由双方共同承担。
    若是诉讼离婚的话,由法院对债务进行分析。
    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个人债务各自承担。债务的分配不影响离婚手续的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