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打工受伤,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裁决60日内向人社局提出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双方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这里,请告诉我受伤的鉴定是否有时间限制,该怎么办,谢谢!什么?

2021-07-16 14:59:0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处理期限: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应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
      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出后,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撤销的决定。
      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的决定书作出后,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分别送交申请人和原责任认定部门,原责任认定部门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后,应当在5日内向各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公布重新认定决定。
  • 在行政复议期间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但提起行政诉讼后无法申请行政复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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