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签了三个月试用期合同,想辞职,今日跟人事部门问好了,人事部门说要等招来人.我能够辞职,应该怎么办

2021-07-16 14:02: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没有明确,就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到时候可以依照这几条法规,去当地劳动仲裁提起诉讼。
  • 没有签劳动合同的,可以随时离职。签有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书面辞职即可离职,无需批准。拖欠工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 你好:根据具体情况建议先跟人事主管人员协商,协商不成,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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