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取保候审满一年后,解除了取保候审,但是未结案,这种情况可以出国旅游吗?公安机关可以一直拖着不结案吗?

刑事辩护
2019-01-26 11:4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最快多长时间结案是不确定的,要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的案件办理情况来决定,但在一般情况下,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到法院判决,要经五到六个月左右的时间。
      另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有最长时间的限制,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一百五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六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 取保候审的期间为一年,在这1年当中既没有提起公诉,也没有将你重新采取强制措施。说明你的案件要么做不立案处理,要么撤销案件处理。现在,你没有收到过任何关于你犯罪的书面材料,从事实和程序上公安机关存在违法不当之处。
    但是,对于你外出以后,能否被采取新的强制措施问题,从现在情况看,应该没有问题。如果你对拘留取保候审超过一年,公安机关没有给你书面意见时,你可以提出控告。
  • 取保候审超过一年应当要求司法机关解除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公安机关将胡某取保候审长达十三个月,已超过了法定期限,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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