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在地下室不小心撞到别人的车(说是两个月的新车),我负责,保险公司说让他去4S店定损,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但是,对方也提出赔偿汽车的损失费,我没有明确表示。我该怎么正确处理呢?谢谢你!

2021-07-16 06:32: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虽然车是由于此次事故会对车的价值造成影响,但是车辆折损费一般只能在将车辆出售是才能体现出来。也就是说如果车没有出售,那么折损费是不能以可估量的数额体现的,只是个虚拟损失。如果就此主张的话,是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的。
    车辆定损需要准备的材料:
    1、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
    2、行驶证及驾驶证复印件。
    3、机动车辆保险单及批单正本原件、复印件。
    4、赔款收据。
  • 自己把车撞了能不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要看买了什么保险:如果只买了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那么不能获得赔偿;如果买了车辆损失险,就可以获得赔偿
  • 拼装车交强险是否赔偿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也就是说,只要合同约定了拼装车交强险需要赔偿,那么交强险就是可以赔偿的。交强险赔偿范围有: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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