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装修房子,装修公司多次错过材料,我想终止合同,装修公司按剩馀项目折扣的90%退还项目费,我要终止合同,少退还3000元,不终止合同,我对他们的施工不放心,我该怎么办?

2021-07-15 17:15:3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装修装饰工程款并不具有优先受偿权。
      《合同法》中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发包方未按照规定支付价款,承包人可以就建设工程的拍卖款或者该工程折价优先受偿,这里的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合同。
    并不包含装饰装修工程合同。
      《合同法》
      第二百六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二百八十六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 装修产生纠纷后,当事人应当友好协商,以求妥善解决;如果确实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产生纠纷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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