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度假旅游纠纷案件,跟团海边游玩在海中被不明物体刮伤,,电子合同上面有意外伤害保险,旅游社沒给交,如今旅游社只给费用报销医疗费,针对耽搁工作中导致的损害未予赔偿,我们要如何起诉

2021-07-15 14:25: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旅行社条例及实施细则以及国家旅游局范本合同(规范性文件)的内容,旅行社的合同义务主要有以下几种:
    1、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应当向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必要措施的义务(条例第39条1款);
    2、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的,应当应当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救助义务)和报告义务(条例第39条1款);
    3、告知游客如实提供个人健康信息的义务,不如实提供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旅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规定第8条);
    4、游客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必要的提示义务、救助义务(旅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规定第14条2款);
    6、游客滞留时报告、提供信息的义务(条例第40条);
    7、如实提供的旅游服务信息,不得作虚假宣传的义务(条例第24条);
    8、安排或介绍的旅游活动不得违法义务(条例第26条);
    9、出境旅游安排领队全程陪同义务(条例第30条);
    10、安排合法导游或领队的义务(条例第31条);
    11、业务委托、转团、拼团要征得游客同意的义务;
    12、变更行程的事先说明义务;
    13、提供质价相符的标准服务的义务;
    14、投保责任保险,提示游客购买意外保险的义务;
    15、不得擅自安排另付费项目以及增加购物次数的义务;
    16、后合同义务(基于诚信原则,协助购假索赔);

  • 1、游客遭受人身损害的,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游客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
    3、游客死亡的,还应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旅游者可以根据权益受侵害的程度、实际拥有的事实证据、对时效以及赔偿金额的期望值高低,和旅行社对事件的处理结果来选择维权途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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