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丈夫感情不合,现在已经分居一年了,他怎么也离不开,我不想起诉,我该怎么办?

2021-07-15 09:48: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男方起诉离婚之后,搬到单位单独居住,这属于夫妻分居。  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通常情况下,即使夫妻双方仍然同住于一个屋檐下,但只要彼此已分房,各不相干,这种情况如果满了两年,那么在法律上即可认定为夫妻分居。  《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 可考虑通过起诉的方式离婚,一般来说通过两次诉讼就能离婚了
  • 你可以去起诉离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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