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汽车租赁公司公司。我的朋友把车挂在我身上,让其他租赁公司租车。租赁结束后,他把车租给了一个客户。客户开车时撞上了另一辆车。保险公司来了,说我的车非法经营,不予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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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车经营权是指经政府特许,经营者取得有期限从事出租汽车行业经营活动的权利。出租汽车经营权首先是经政府特许的;其次出租汽车经营权是有期限规定的,有期限规定(含长期)主要是便于政府进行资源的重新调配和控制,实现优胜劣汰,从而促进行业服务质量的不断提升;最后经营权取得的主体是经营者,在我国出租汽车经营者主要是企业及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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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租赁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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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