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好!我父亲去世二十多年,房产人是母亲,母亲写遗嘱要把房产给儿子,房子是父亲去世后用父亲和母亲的工龄买的,请问其他子女有房产继承份额吗?

2019-01-25 19:43: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继承: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对于继承的房屋离婚时是否可以分割问题,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分析,主要有两种情形:

    如何是婚前继承的房屋,结婚后没有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则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
    如果是婚后继承的房屋,继承过来的财产,除非事先申明只给继承人,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作为家庭共同生活财产,夫妻双方的共有权是无需置疑的,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对该继承的房屋进行分割。
  • 分割房产的份额。
    (一)死亡时个人财产及其共同财产的一半为遗产。
    (二)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三)遗产第一顺序继承:配偶、子女、父母;
    (四)建议法定继承人可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的,一般均分,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五)继承方式:如果法定继承人之间无争议的,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如果有争议或无法提供继承所需材料的,向法院起诉,根据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
    (六)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详情请来电咨询。
  • 房地产继承,同其它遗产继承一样,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地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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