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买了房子,付了预付款,卖方不卖,也不赔偿两倍,然后拖了半个月,房子涨了几十万。发了律师的信,想赔偿。我现在是接受双倍赔偿,还是继续诉讼,让他赔偿我的差额,还是继续履行买卖合同

2021-07-14 17:39: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该条款中所说的通知、协助和保密的义务,就是当事人履行合同时的附随义务。
    附随义务是本世纪合同法发展的一项突破。在附随义务理论产生之前,当事人只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没约定的就不履行。  而附随义务扩大了合同当事人的义务,即这些义务即使在合同条款中没有规定,当事人也必须遵守和履行,否则就违背了民法的基本精神诚实信用原则。
  • 可以起诉中介公司并要求赔偿
  • 要看中介有什么过错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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