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在煤矿工作。上来16天,3.18日被煤矿里的桶压断了脚趾,之后去医院的医生判断要切断第二个脚趾。现在煤矿的上司说只赔偿医疗费,不赔偿错误的劳动费和营养费,我现在该怎么索赔呢?

2021-07-14 13:26: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中的营养费、误工费、伙食费与当地公务人员的出差补助、医嘱证明和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等来确定。
    营养费或伙食补助一般按当地公务人员出差补助计算(具体参照各地区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条例);
    营养费的期限按照其主治医生医嘱证明计算;
    伙食补助按照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以及住院天数进行计算;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可按照医嘱,持续误工的,也可计算至定残前一日。(收入状况即事故前12个月平均工资,无证据证明平均收入的,可以根据统计局的同行业标准计算。举例:受害人是出租车司机,单位用不愿意出具证明,可以按照上年度运输行业平均工资计算。
  • 工伤脚趾骨折需要先进行伤残鉴定,一般属于10级伤残。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级工伤为7个月本人工资;如果选择辞职的,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在工作中受伤骨折的,如果构成伤残,那么伤者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体赔偿要看伤残等级的鉴定结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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