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们自己出资在父母老宅基地盖的房子被拆除了,父母的女儿有分房的权利吗?两个女儿的户籍已经转移,一个女儿离婚又转移,现在父亲活着,母亲活着。

离婚
2021-07-14 11:51: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子女都有继承权。如果此后发生征占或纠纷,死者女儿和儿子可以为权利人。

    2、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变更到子女的名下。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也就是只能是该村村民。
    物权法》第153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农村村民要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应通过申请并获得有权机关的批准。去的宅基地使用权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第一,必须具备村民资格。申请人必须是无宅基地、家庭人口众多确需分户居住的,因国家或乡(镇)建设需要另行安排宅基地的或者在农村落户需建住宅而无宅基地的情况的的村民。
    第二,申请人提出申请。村民首先向所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后将申请提交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尽量利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如果占用农用土地作为宅基地,则需要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办理农用土地转用批准手续。
  • 农村宅基地性质特殊,房屋所有人首先应当是具有土地使用权者;如果他人对房屋建设也有投入,可以参与分割房屋或与所有权人先行协商其他权益问题
  • 你好,房产在谁名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