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吵架的人来我家惹麻烦,抢手机不打110,67人威胁家人,家人关门后,开车撞门,用石头砸门,在门口骂,破坏家人名誉的人该怎么办?

2021-07-14 10:23:0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别人多次恐吓”情节轻微的,不构成犯罪,也不属于民事案件,可以报警处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以处于警告罚款甚至治安拘留,若情节严重,造成正常的社会秩序或者人身伤害的,可以根据《刑法》第293条之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罪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 建议及时进行伤情鉴定,根据鉴定结果主张相应的赔偿。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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