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保障措施的一般实施期限

2021-07-14 07:45: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请问详细情况是什么呢,由谁发出的该通知,一般公司经营,可能涉及商务局、工商、税务、审计等。若是涉及进出口贸易,可能涉及货物进出口数量、价格等有异常,保障措施一般有提高关税、关税配额、数量限制等
  • 您好!关于保障措施的问题,它是指当不可预见的发展导致一产品的进口数量增加,以致对生产同类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时,进口成员方可以在非歧视原则的基础上对该产品的进口实施限制。
    (一)某项产品进口激增,且进口激增是由于不可预见的情况和成员方履行wto义务的结果;

    (二)进口激增对国内生产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的产业造成了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

    (三)进口激增与对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 你好,保障措施是指当不可预见的发展导致一产品的进口数量增加,以致对生产同类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时,进口成员方可以在非歧视原则的基础上对该产品的进口实施限制。
    适用条件如下:《保障措施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第2条第1款进一步明确指出:“一成员只有根据下列规定才能对一项产品采取保障措施,即该成员已确定该产品正以急剧增加的数量(较之国内生产的绝对增加或相对增加)输入其领土,并在此情况下对生产同类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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