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在上海工作,户籍在合肥,去年在嘉兴买房,能否在上海提取公积金。

2021-07-14 02:53: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职工因支付房租,提取公积金的办理程序:   
    (1)单位对职工个人提供的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单位经办人填制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提取申请书》、《提取清册》,并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开户管理部提出申请。 夫妻双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先由主租房人办理提取手续,另一方提供对方的《提取记录单》、夫妻关系证明及相关材料。
    (2)管理部接柜人员依据《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
  • 在外地购房后,可以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和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来支付购房费用,购房提取的金额为截止到房产证发证日当月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得大于购房款总额
  • 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条件: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和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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