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公是是非非农民,但公公婆婆是农民,我是农业户口,我的户籍能迁往公公婆婆户籍所在地户口簿上吗?

2021-07-13 19:03: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收养法》第十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第十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因此,私自收养是不合法的,要办理户口,必须取得民政部门的登记,取得合法的收养手续后,才能按规定向公安部门申请办理户口登记手续。只有跟父母一起到民政部门承认收养关系并补办登记才能上户口。

  • 1、当事人的户口是非农业户口的,迁移到农村落户后,还是“非农业户口”或者“居民户口”(在迁入地已经统一为“居民户口”的前提下);
    2、户口迁入当地后,只是挂靠的关系,并不属于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迁移必要
  • 请询问当地户籍机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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