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07年,我的房子被拆除了。2011年,政府说我的房子不能安置,也不能给我协议。2016年,当我安置房子时,我宣布了我的名字,但我没有给我房子。我说我的拆迁房屋已经被别人签署了协议。我找不到我的拆迁协议。我该怎么办?

拆迁补偿
2021-07-13 09:53: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拆迁协议签订的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房屋拆迁协议是与谁签订?房屋拆迁合同,一般分为两种情况:货币安置或者产权调换。

    如果是货币安置,也就是赔钱。如果是这种方式,一般都是和拆迁办签订合同,然后领取拆迁赔偿款,每个城市都有专门的拆迁办,拆迁办应隶属于政府。

    如果是产权调换,也是拆掉你的房,另外赔你一套新房,那么这个合同是和开发商签订。

    1、房屋拆迁合同是对拆迁方和被拆迁房有效的。你的情况,如果拆迁补偿的价钱合适,又能立马给钱,和谁签订都没有关系。

    2、如果开发商房屋拆迁不能短时期给钱的话,和政府体育局签保险些。
  • 拆迁安置协议丢了,是可以补办的。补办后再去办房产证即可。拆迁补偿协议书一般都有两份,拆迁部门那里有存档,可以复印一份,请拆迁部门加盖其公章同样具有合法效力。需提供的资料:第
    一、补发申请证明书;第
    二、登报声明、具结书;第
    三、单位提供营业执照、个人提供身份证明;第
    四、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 拆迁补偿纠纷关键看具体纠纷的内容。 如果是就安置补偿合同提起诉讼就应该是民事诉讼,如果未签订安置补偿合同,仅仅对拆迁公告不服提起诉讼应该属于行政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