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户口迁移了,哪里都没有户口,现在又回来了,我有权利用我原来的土地吗?

2021-07-13 07:32: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市内迁出
    (一)所内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二)所间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三)跨区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
    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 你好,可以向当地政府或者相关部门反映
  • 你好,要看当地的具体政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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