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89年同居以夫妻名义有了孩子,没办理结婚登记,没有结婚证,现在不想和他一起生活,该怎么办?

2019-01-25 08:20:2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般来说,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
    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非法同居关系自始无效,同居期间财产分割与离婚时是有不同的。
    根据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非法同居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如双方没有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夫妻有互相扶养等义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等权利。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对于有配偶的非法同居,人民法院应根据照顾无过错第三方的原则判决。
  • 婚姻法取消了事实婚姻的认定,规定自九四年二月一日之前就在一起的同居,国家承认为夫妻关系。之后的同居,只要没有领取结婚证就不是合法夫妻。
    既然不是夫妻,相互间就没有法定的权利和义务。
    所以,没有结婚证是不能继承和分割对方名义的财产的。除非对方愿意或者书写了遗嘱指定继承。
  • 以夫妻名义同居未领取结婚证认定重婚需要什么证据:此种情况由于没有像上一种情况的直接证据,因此在收集证据的时候比较麻烦,具体可以收集的证据有:朋友的证人证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证书、忏悔书等、婚外情双方同进同出的照片录像等、双方发的亲密短信等等证据都可。
  • 这种情况并不属于法律上的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因此这种情况下会被认定为同居关系。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所以此婚姻是无效的,但是同居期间的财产原则上是按照共同共有处理,分割财产的时候也会考虑双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
    孩子抚养归属,一般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原则,不抚养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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