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姐姐的女儿和父母的户籍在一起。父亲刚去世,姐姐想分户口,她们的母亲和女儿有户口,我们结婚了。我可以和妈妈分户口还是分三户口?我和妈妈的户口是别的。

2021-07-12 20:29: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相关的行政规定,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 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 你好,需要看具体的情况的
  • 想分户,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如果满足条件,可以需要带齐身份证老户口本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分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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