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姐姐在XX卫生院生产,医生突然破产倒在孩子死亡的孕妇大出血孕妇被救出,孩子死亡,经过20天的治疗孕妇可以出院,在这种情况下医院可以赔偿多少。

医疗事故纠纷
2021-07-12 15:04: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疗意外,是指由于患者本身体质异于常人或者病情在目前的科学范围内还没有解决办法而造成不良后果。医疗意外和医疗事故罪都可能造车玩那个病人死亡或者身体健康受到严重损失,二者最主要的区别在于医生主观上是否有失误。
    如果病患死亡时因为医生的主观原因造成的,那么构成医疗事故罪。如果是因为义务因医务人员难以预料或难以防范的因素所引起,由属于医疗意外,不能以犯罪论处。如上述后果是医疗意外与医疗事故罪中的疏忽大意过失颇为相似,二者不但都发生了严重后果,而且对严重后果的发生都没有预见。
    二者的区别在于,疏忽大意过失对严重后果的发生是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医疗意外是对严重后果的发生是难以预见而没有预见。
  • 产妇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按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
    二、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等等
  • 索赔时可选择行政调解与司法救济,医疗事故赔偿行政调解是在卫生行政部门的主持下,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采取说服教育的方法,促使医疗机构和患者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而达成对医疗事故赔偿的和解协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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