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0年公司注册成立,是有限责任公司,两股东各出资50%,公司经营不善,现在对外借款15万元,无法偿还。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大律师,公司该怎么办?

2021-07-12 11:52:1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当发生公司的债权问题,根据具体情况况处理,可以通过诉讼解决,要注意其借款诉讼时效
    1、如果有确定的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期限为约定的还款日期期满后、或债权人主张权利之日起的二年。期间如果有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情形的,则应按规定进行计算时效时间。
    2、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具体的还款日期的,则债权人随时可以主张权利,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诉讼时效要从主张权利之日起才开始计算。
    《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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