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合同到2016年12月31日为止到期,我在公司工作了16年,我们的合同每年的签字推迟3~4个月,现在公司的利益不好,我不想做,想得到补偿,怎么办?

2021-07-12 11:33:3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则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按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应得工资应包括奖金、津贴、补贴和加班费,只要属于工资范畴的货币性收入,都应列入应得工资范畴。如对我的解答满意,请按采纳。
  • 工作八年合同到期不续签是有经济补偿的,但前提条件是公司主动提出来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公司在新的劳动合同当中降低了工资标准才使得劳动者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如果是在正常的情况下,职工主动决定不续签的,不管在公司工作了几年都是不能要求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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