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亲姐姐住院治疗了,表姐夫无论不闻,都不交纳医药费,医院门诊催着交钱,怎样让表姐夫担起义务,要医院门诊提起诉讼他么,大家和医院门诊一起提起诉讼他,求帮助解释,在住院治疗期内还明确提出了离异,人民法院判过禁止离异,

其它
2021-07-11 14:05: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离婚案件按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家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诉讼费,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10元;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510元;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2%+1510元;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
    1.5征收,即标的×
    1.5%+2510元;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1%+5010元;100万元以上的,按
    0.5征收,即标的×
    0.5%+10010元
  • 如果协商不成,只能起诉解决
  • 报警处理并提交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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