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80年退休,98年企业转制给买断了,给发了1,5000,00元买断金,没有交社会养老保险,因病与2005年去逝。我母亲今年以81岁,能否享受遗补

其它
2019-01-24 13:31: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因此只有满足上述的退休条件后才能领取养老保险。

  • 1、可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但是当事人已经失业,并且不属于参保地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社保关系应转回户口所在地参保;
    2、具体手续可以事先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劳动合同解除书、社保卡及缴费明细等,咨询户口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工作人员明确。《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桂政办发〔2014〕70号):第二十五条参保人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在缴费期间跨统筹地区转移户籍的,可将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转入迁入地,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再转移。第二十六条参保人跨自治区流动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  
    2、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缴费义务;  
    3、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
    满足上述法律规定的条件,便可以依法领取相应的养老保险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