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打算签订购房合同,支付首付,但购房合同显示房地产费用支付2年。收房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房地产收费为2018年11月01日至2021年10月31日。

2021-07-10 19:29:4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产权证要齐全。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此三证是办理产权证的必要条件。销售许可证的证件原件应该在售楼现场悬挂,可以在售楼现场看到证件的原件,再有就是土地证是否抵押了,土地使用证有一个备注页,如果开发商向银行进行了开发贷款,在土地使用权证上会有注明。
    还有开发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是不是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土地经营许可。
    2、签合同时要写明交房日期、通水、通电、通气等条件,要明确双方违约责任。按规定入住70%以上才能开通燃气,之前开发商要免费提供液化气灌。
    3、延期交房:开发商《补充协议》规定,“若开发商延期交楼,则按业主已交房价每日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且违约金赔偿总额以房款5%为限,如发展商仍不能交楼,业主只退回已交的本金。
    ”这种约定非常不合理。
  • 您好!关于怎么写买房合同,首先是你作为购房方的身份信息,以及卖方房的公司信息;其次是你们针对这个买卖房的行为的具体事项的协商,一定要约定好房子的交付方式;最后是你们双方的签字盖章,以及日期落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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