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在家里受到暴力的虐待。离家出走和第三者结婚生子。最后离开第三者家庭,回到家庭后,继续受到暴力倾向,离家出走,在婚姻法中提出离婚会怎样呢

2021-07-10 18:2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流程: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
    3、批准。对于符合《婚姻法》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即解除夫妻关系。
  • 在遭受家暴的情况下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并要求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因为家庭暴力而离婚,当事人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方式。《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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