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安机关将我的案件定性为殴打他人,实际上我没有殴打,老太太拖着我躺在地上,然后110来了,能起诉吗?

暴力伤害
2021-07-10 14:04: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二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 具体需要综合公诉机关指控的证据判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