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妈妈于今年7月10号晚上,工作到11点下班,在下班的途中,被机动车撞伤,造事者逃逸,请问我妈妈所在的工作单位有没有赔偿的责任?假如用人单位拒绝负责,我们该通过怎么样的途径和程序解决这个问题?还有就是用人单位是一家私人老板接下来的茶楼,我妈妈在那里工作大半年没有给她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1-24 07:17: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车撞伤,如果起诉到法院的话,那么要两个一起告。肇事司机是第一被告,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是第二被告。因为法院判决的赔偿基本都是保险公司来赔偿的,所以必须把保险公司也一并告上法庭。
    这个主要是肇事车辆一部分是保险赔,还有保险不赔偿的就是肇事司机个人赔偿,必须两个一起告。如果肇事司机还不是车主,那要追加车主为第三被告。
  • 事故责任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对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应在收到之日子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对方车辆在交强险限额内先予赔偿,剩余部分,按事故责任划分进行分担,对方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应在责任限额内承担责任。
    伤者或受害者家属可主张的赔偿项目是: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遵医嘱)、陪护费、误工费;伤者经鉴定构成伤残的,还可主张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及被抚养人生活费。
    对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只能起诉主张。
  • 在刑事诉讼中,刑事辩护人有以下责任:
    1.辩护人只能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辩护,不得捏造事实和歪曲法律。
    2.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
    3.依法只能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4.辩护人只有辩护的职责,没有控诉的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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