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向你申请仲裁。我是外地人,不知道天津劳动局在那里。地图上只有河东有类似的劳动局,河西永安道宝轩渔府,向河东申请仲裁有用。他们管理吗?

仲裁
2021-07-08 14:03:4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五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如果一方不执行,另一方可以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 劳动者同时向公司注册地、劳动合同履行地申请劳动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仲裁委员会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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