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个人借款给公司,?打借款合同的时候有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在合同里标明法人承担连带责任,只有复印件没有亲笔签字这样担保责任成力不?法人占有该公司90%的股份

2019-01-23 16:27: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规定,连带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你们没有约定主债务的履行期限,你随时可以向债务人与连带担保人主张清偿。
    建议及时诉讼解决,担保人就不能“脱保”。
  • 在借款保证合同纠纷中,依据《担保法》第I,条的规定,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合同。因该合同订立、履行、变更、终止而产生的纠纷,即保证合同纠纷。
    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就单个主合同分别签订保证合同,也可以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签订一个保证合同。保证的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 首先承担还款义务的肯定是借款人,其次担保责任谁承担要看保证人是公司还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如果是公司那么还由公司承担担保义务,法定代表人更换不免除公司应该承担的保证义务;如果是法定代表人个人,那么由其个人承担担保义务。自然人与法人的借款合同生效时间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法(1999年10月1日)第二百一十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第十条?? 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借款协议书上保证人签字要负法律责任。 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担保法》第17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
    《担保法》第18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第19条还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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