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各刑事辩护律师:各位好!,是我个难题搞不懂,请协助。一,现在我广州市一家企业工作中了5年,如今企业被其他企业并购,公司名字也改了假如那样大家是不是能够向老总明确提出赔偿。感谢!

刑事辩护
2021-07-08 10:45:2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企业并购的实质是在企业控制权运动过程中,各权利主体依据企业产权作出的制度安排而进行的一种权利让渡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