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双方未结婚同居,一方借款人死亡,没有留下遗产,而且借书上没有对方的签名,而且以前死亡的一方已经有孩子,另一方需要承担债务吗?

其它
2021-07-07 19:28: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据此,第一顺序继承人均有继承权,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是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分配。
  • 死亡一方的债务有死者的继承人在所继承遗产的份额内进行承担。《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 债务人死亡的,其债务由其遗产偿还。债权人可以主张债务人的遗产继承人在遗产继承的范围内承担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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