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今天刚通过中介介绍卖了房子,回家考虑了一下,现在不想卖了。但是,违约金是1万元给中介人的介绍费,给买方房价的20%违约金。我可以少付点,和平解决吗?

2021-07-07 11:49:4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买受人一般违约,出卖人仅能要求承担违约责任等使合同继续履行
    实践中,很多房屋买卖出卖人和中介人员不能区分一般违约和根本违约,误认为买受人出现了未按期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行为便可解除合同。而实际上,如果买受人违约,但只构成一般违约,且买受人愿意并且能够继续履行,特别是买受人已经履行合同的主要部分,出卖人不能行使要求解除合同,应通过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实际履行或者赔偿损失等补救措施使合同继续履行。
    2、买受人根本违约,出卖人方可解除合同
    买受人出现根本违约时,出卖人获得合同解除权,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买受人承担根本违约的违约责任。
    但如果出卖人在具有合同解除权情况下,继续接受买受人的履行,应视为出卖人以实际行为放弃了其所具有的解除权。从防止滥用解除权的角度,一般不宜认定出卖人可要求解除合同。
  • 因房屋中介问题所产生纠纷的,可以根据当事人就合同的约定方式进行纠纷处理。如果处理不成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问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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