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当事人请客吃饭,中途我提前去他们喝酒后,当事人死于交通事故,我有责任吗?

2021-07-07 10:42: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 1、要看一起喝酒的人对出车祸的人是否承担责任,要看他对死者是否有劝酒的行为,如果有的话则需负一定的责任;
    2、有以下情况劝酒者会被判定有过错:强迫性劝酒、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在明知对方醉酒的情况下却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回家和酒后驾车未劝阻从而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 您好,要根据过错承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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