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北京市关于房屋拆迁的有关规定

拆迁补偿
2021-07-07 09:54: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拆迁补偿的规定如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规定了制定的法律依据,执行拆迁的实施单位,被拆迁人的认定,被拆迁房屋的面积认定,补偿安置方式,补偿项目和计算标准,实施程序等
  • 强制拆迁有以下规定:《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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